根据《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一办三中心”机构整合的通知》(莆委编[2009]4号),成立市发展服务中心,同时挂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13年12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闽委办[2013]3号),更名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咨询电话:0594-2672539
传真电话:0594-2210058
电子邮箱:ptfwzx@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全市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
(三)负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窗口、进驻事项和进驻人员的协调、服务、管理、培训和监督工作。
(四)组织进驻单位窗口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协调。
(五)负责市网上审批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组织协调,协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
(六)负责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窗口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
(七)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各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的业务指导。
(八)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及服务。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
(九)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卢国平
主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郑磊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督查、绩效管理、网络技术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审批服务科、督查科、政务数据科、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行政服务网络技术中心。
挂钩联系: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肖国华
协助分管干部人事、党的建设(含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支部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包括财务审计、法治建设、综治平安、文秘综合、舆论宣传、政务公开、保密机要、后勤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协调监管、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共建、驻村帮扶,以及群团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含财务核算中心、后勤保障中心)、人事教育科、交易服务科、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
挂钩联系: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日常协调,负责文秘、会务、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后勤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政务公开和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和文化建设;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财务预决算等工作;负责管委会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重要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的审核及法律事务等工作。
(二)审批服务科。负责协调、 指导、督促进驻单位窗口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受理、审查相对分离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指导进驻单位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和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工作;负责指导进驻单位窗口制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程和审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协调解决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交易服务科。为工程建设项目、自然资源资产转让、国有(集体)资产产权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提供平台服务;协助有关行政服务主管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相关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
(四)政务数据科。负责统筹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审批管理工作,推进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的部署、应用和管理工作,推进审批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推进审批服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移动终端、自主终端应用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和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推进网上审批管理工作。
(五)督查科。负责对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其规范高效行使审批职权;负责进驻窗口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的绩效考核、服务质量评价;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办件投诉以及因业务受理引发的争议、纠纷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人事教育科。负责管委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效能、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
五、下属机构
(一)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中心。负责安排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使用场所和使用时间,管理交易场所及场所内各类仪器、设备;负责管理评标专家库,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企业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莆田市行政服务网络技术中心。负责中心办公电脑、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以及中心应用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等软件系统的维护等工作。
(三)莆田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的相关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为项目业主提供审批以及代办业务咨询服务;负责投资项目审批“一个窗口”受理,统一接收转办申请材料,统一送达审批决定、颁发证件;负责市级审批或审核转报权限内的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负责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督促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管;督促并联审批窗口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四)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编制采购文件;处理政府采购的其他有关事项;向相关监督部门报送有关政府采购材料,保管政府采购相关档案等工作。
(五)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咨询服务;为参加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承发包各方提供场所和交易服务,保管工程交易相关档案等工作。
(六)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承办产(股)权交易及鉴证;代理产(股)权租赁、承包、转让;为产权交易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方案策划服务;代理改制企业的股权托管、股权质押登记服务;保管产权交易相关档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