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及外设分中心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行政管﹝2023﹞25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评,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流动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督查科(地点:中心2楼创新空间,监督电话:0594-6760776)反映情况。
一、流动红旗窗口
1.市市场监管局窗口
2.市税务局窗口
3.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4.市医保局窗口
5.市住房公积金窗口
6.公共自行车窗口
二、服务之星
(一)窗口前台及导办(8人)
1.中心导办:陈 晶
2.商事登记综合窗口:王 静
3.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刘怡婷
4.社保综合窗口:柳 静
5.医保综合窗口:林晨超
6.医保综合窗口:杨伟婷
7.全科综合受理窗口:吴慧琳
8.不动产综合窗口:潘 怡
(二)进驻单位窗口后台(12人)
1.市市场监管局窗口:郑 海
2.市市场监管局窗口:蔡倩倩
3.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吴万豪
4.市住建局窗口:方志杰
5.市医保局窗口:邱雨婷
6.市住房公积金窗口:薛婷婷
7.市人社局窗口:陈 峰
8.市海洋渔业局窗口:林志强
9.市民政局窗口:陈晓英
10.市不动产窗口:黄俊杰
11.市不动产窗口:韩家宝
12.市供电公司窗口:林秀萍(便民窗口)。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