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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询价公告

2025年06月18日 15:53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部分音响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厅部分音响设备更新采购。
  2.采购方式:本次询价采购按同规格、同质量货物报价最低为中标方。货物的运输、税费、人工等费用均包含在预算价中,采购人不再承担本项目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以上因素,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采购总额不超4万元人民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二)采购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音响设备用品等。
  2.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并保证来源渠道合法正规。
  3.供货后若发现供货产品与供货商承诺或描述不一致,供货商需配合采购人的需求进行退换货。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企查查查询材料,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信息等基本情况。同一法人名下的不同企业、不同企业(含法人、股东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报名。
  四、需提交的询价材料及要求
  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数量1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按照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厅部分音响设备更新采购目录报价(见附件)。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以上所有要求加盖公章的材料,若未加盖公章视为材料提供不完整。②材料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五、公告时间及开标、地址、联系方式
  1.公告时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2日,各潜在供应商于6月23日当天16:00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交有关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层510室。
  3.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4-2658881。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审办法
  1.审核资质材料。
  2.评审办法:
  ①品牌、质量相同,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②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商议决定成交单位。
  七、其他
  (一)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开标结果,并在单位官网进行结果公示,不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二)供应商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项目的所有报名材料要求。
  (三)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四)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附件: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厅部分音响设备更新采购目录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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