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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后,莆田行政服务中心在非工作时间也能预约服务!

2019年04月26日 15:54        字号:        

  今后,有特殊情况、急需在休息时间申办业务的企业和市民,只要提前预约一下,就可以在非工作时间办理业务了。今天,记者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获悉,从5月5日起,该中心将启动在非工作时间预约收件服务,以缓解工作日办件高峰,以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据介绍,预约服务是指窗口工作人员提前接受企业群众的办事预约,约定在工作日中午或周末等非工作时间内,为企业群众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申请的一项延伸服务。此次试行的窗口对外预约收件(办理)的非工作时间是:工作日中午时间12:00-14:30(夏令时12:00-15:00)和周六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上述非工作时间需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企业群众,需在正常工作日上午下班前至少提前1小时提出当天午间预约申请,或在正常工作日内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周六上午预约申请。如果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各进驻窗口将按急事急办原则,与申请办事企业群众协商后提供预约收件服务。

  

  

  根据规定,进驻莆田市级和荔城区、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含外设分中心窗口、便民服务单位窗口)的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本次预约办理事项范围。其中,已提供工作日午间错时延时服务和周六上午轮班服务的事项,无需预约即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提供现场、网上及电话等3种预约方式。其中,现场预约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导办咨询台统一登记,或向进驻窗口前台收件人员直接预约。网上预约可用微信搜索并关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在“微服务”栏目中进入“预约服务”;或通过莆田惠民宝APP渠道预约,在“办事大厅”栏目中进入“窗口预约”。电话预约为直接拨打相关进驻窗口电话进行预约。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群众申请预约服务时需提供预约办理事项、预约办理时间、预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预约成功后,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将致电预约人,进一步了解预约办理事项并详细告知需要携带的申请材料清单,窗口初步核实预约人的身份和事项办理条件基本符合后,预约人即可按照预约时间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相关预约事项。 

  

  

  如果预约人有特殊情况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应提前以电话方式取消原预约服务或变更预约时间,否则将其失信记录在案,超过3次及以上将列入信用黑名单(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余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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