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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全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任务分工方案》(莆委办〔2018〕71号)的政策解读

2018年12月30日 17:06        字号:        

一、《分工方案》出台的背景及起草依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1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代拟《分工方案》, 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实际,对我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开展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等改革工作作出部署,确保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审批服务便民化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主要起草依据文件如下: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5.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发〔2018〕9号);

6.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9号);

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80 号);

8.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18号)。

二、我市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目标

我市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目标是:2019年底前,全市自建审批系统与福建政务服务网实现100%政务数据汇聚实时共享;100%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应用率80%以上;全市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支持全程网上办理事项占比不低于50%,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除特别复杂事项外,实现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统一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其中,涉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等事项,时限分别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30%、20%以内,简单事项一律当场办结;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原则上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群众凭一张身份证、企业凭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个人和涉企便民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级各选取5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

三、我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主要任务

《分工方案》有总体目标、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工作要求3部分。其中,任务分工共计8个方面28项任务,与省上印发的实施意见框架完全保持一致。具体为:

1.完善“马上就办”办事清单,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全面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分别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统一公布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实行行政审批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村(社区)联网办理,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2.强化“马上就办”窗口建设,全面推进线下“一门办理、集成服务”。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进一步完善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优化办事窗口设置,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和“只找一个窗口”。

3.强化“马上就办”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信息共享”。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4.建立“马上就办”服务标准,加快推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围绕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审批服务标准化、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化、审查工作细则规范化,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现同一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的基础要素相对统一

5.创新“马上就办”服务方式,实现“流程最优、审批最快”。进一步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推行联审联办、同城通办、异地代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预约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6.破解“马上就办”难点堵点,开展减证便民和强化效能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在身份和教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持续清理精简证照证明材料,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7.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则,允许所有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组织进入市场,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在行业、区域、部门的垄断持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规范中介服务管理,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8.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健全综合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四、《分工方案》的亮点和特色

在国务院、政府“四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强化“马上就办”窗口建设、破解“马上就办”难点堵点、创新“马上就办”服务方式等方面任务,作了较多内容的补充完善。主要有:

1.按照走在全省前列的要求,增加了2019年底前电子证照应用率、全程网办事项比率、缩时限等指标要求,电子证照应用率不低于80%,支持全程网上办理事项占比不低于50%,涉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等事项,时限分别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30%、20%以内。

2.提出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以及强化窗口授权有关内容,并按照分中心设置一般不超过5个的要求,结合今年机构调整大幅缩减市行政服务中心外设分中心数量,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点开展“多点办理”、“全城通办”。

3.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出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一件事情”的“一窗受理”改革。在我市湄洲岛、北岸开发区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4.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借鉴闽政通APP等成功便民服务方式,进一步推广惠民宝APP便民服务和全程网办功能,实现企业电子签章、个人E手签、网上支付、随手拍等功能。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大幅减少窗口各类证照纸质复印件,推进电子文件(证照)存档,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鼓励窗口免费邮寄审批结果等。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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