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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工作规范(试行)》政策解读

2025年05月08日 09:08    来源:审批服务科     字号:        
   一、政策背景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我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25周年,也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起点。为适应政务服务改革新变化新形势,根据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省政府实施方案以及《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个总入口、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趟、一窗通办,加强政务服务“一网好办”运行管理,近年来政务服务线上办件比重逐年提高,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需求。
  二、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
  (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五)《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
  (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24号);
  (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7号);
  (八)《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数据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的通知》(闽政办〔2024〕21号);
  (九)《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事项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委办发〔2017〕20号)。
  三、范围期限
  《工作规范》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四、主要内容
  《工作规范》共十章56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至第五条),明确了《工作规范》的适用范围、政务服务“一网好办”的定义、原则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等。
  (二)第二章为“事项管理”(第六条至第十条),明确了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全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清单目录,事项指南公开、事项进驻要求等。
  (三)第三章为“窗口管理”(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政务服务综合性场所名称、窗口设置、一窗受理、窗口授权、窗口职责等。
  (四)第四章为“人员管理”(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窗口负责人要求、非常驻窗口要求、人员进驻条件、人员变动调整、人员考核、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队伍建设等。
  (五)第五章为“平台管理”(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一条),明确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电子档案、电子印章以及“一网三端”(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服务渠道等。
  (六)第六章为“数据管理”(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明确了政务数据管理有关内容,如,政务服务办件信息、电子证照以及公共数据的数据汇聚共享、数据目录管理等。
  (七)第七章为“效能管理”(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三条),明确了机关效能建设管理,考核机制、“好差评”等有关要求,以及“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建设等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措施等。
  (八)第八章为“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八条),明确了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使用的安全保护要求等。
  (九)第九章为“保障措施”(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明确了政务服务在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以及宣传解读等。
  (十)第十章为“附则”(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六条),说明了可参照执行的范围、实施日期以及解释权。
  五、主要亮点
  (一)加强“一网好办”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近年来的政务服务相关改革要求,梳理总结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成果,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窗口、人员、平台,强化经费、场所、设备、信息化保障。
  (二)统筹政务服务资源。按照政务服务“全市一盘棋”,推进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整合升级和效能提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批、集成化服务、跨区域通办。
  (三)推进职业队伍建设。落实国务院国发〔2022〕5号文件“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要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打造一支标准化、专业化、职业化和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队伍。
  (四)开展提速增效改革。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建设等专项改革措施,优化提升企业群众在减少表格填写、减少证照证明、减少跑动次数等方面的办事体验。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科郭建彬;
  联系电话:0594-265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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