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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审改办省效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04月28日 11:14    来源:办公室     字号:        

莆行政管〔2021〕35号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审批部门:

现将省审改办、省效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持续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落实刘建洋书记调研市行政服务中心“认识要有新提升、服务要有新作为、改革要有新突破、队伍要有新面貌”和李建辉市长“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结果导向、创新服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讲话精神,围绕市级、县区、镇街、园区和社区“五个关键”,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对标先进、正视差距,持续巩固和深化市委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以巡促教、以巡促改、以巡促建,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联动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在工作上谋深、做实、出成果,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莆田”服务平台,为我市实施“双轮”驱动、“十四五”开好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深化政务服务平台机构改革。落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优化提升县区级政务服务平台牵头抓总和统筹落实能力。探索推动5个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数字办深化机构“三合一”整合,打造一支专业化、一体化、职业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队伍。加快推进莆田高新区、北岸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入实施湄洲岛和湄洲镇服务中心、莆田高新区和江口镇服务中心“区镇合一”整合。在部分乡镇(街道)探索审批服务事项“一章审批”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园区(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党建+”邻里中心“事有所办”试点建设,构建全市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我市深化审批体制改革探索积累可复制推广改革经验。

三、优化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强化“全市一盘棋”,做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强化顶层设计、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等职能,加快办事大厅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力打造网办体验中心、培训中心和指挥中心“三个中心”。做强县(区)政务服务能力,明确区级平台办理法人业务为主、自然人业务为辅,主责执行标准、优化服务和贯彻落实各项具体改革政策,发挥好对基层窗口的指导督促职责,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镇街、园区、社区。做实镇(街)便民服务功能,明确镇(街)办理自然人业务为主,主责就近办理各类高频民生业务,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破解政务服务体系“头重脚轻”困境。做特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邻里中心“事有所办”,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精准延伸触角,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帮办代办服务能力和办事体验。

四、深化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推动自然人高频业务下沉镇街、社区窗口,实现户籍、交管、出入境、医保、社保、公积金、市场监管、卫健、教育以及供水、供电、燃气、广电网络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可办。围绕项目、企业、公民三个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改革,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的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窗发证、一体管理;全面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在线全流程无纸化审批;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将企业经营许可涉及的多张证书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制订出生、入学、就业、调动、失业、购房、退休、身故等公民“一件事”实施细则。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次推进全域通办改革,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全市统一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区域之间、部门之间、窗口之间全域通办授权信任和协同联办机制。

五、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以政府数据整合共享、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推动政务服务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跨区域改革,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一网通办”。按照网络支撑、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五统一”要求,优化提升全市统一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落实“十个凡是”要求,打造信息协同核查平台,推广智能审批系统和电子印章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重点推进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户口簿、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学历证书等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确保年底前实现事项网上可办率99%以上,电子证照引用率99%以上,当日即办率95%以上目标。

六、全面组织问题自查整改提升。各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效能办要加大对基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督促问题即知即改,并由各县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于6月15日前以县区政府(管委会)名义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反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市审改办及时梳理全市自查及整改情况,按时向省审改办、省效能办反馈。市直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暗访,并将具体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运用的重要内容。

 

附件:省审改办、省效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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