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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5年09月10日 08:54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15〕241号)和《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区)政府(管委会)部门、市直单位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莆审改办〔2015〕55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明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责任事项共6项。

  各部门要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列入责任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责任清单

 

  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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