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项目施工图审查效率,根据《莆田市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莆政办〔2013〕67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8日正式印发《关于印发莆田市房屋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路线图(试行)的通知》(莆行政管〔2015〕77号)。在试行期内,属于省、市两级重点项目及安置房新建工程项目,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审批窗口,申报施工图设计图纸联合审查。
一、出台背景
为破解房建项目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前置多、中介多、材料多、程序繁、周期长等问题,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先后三次召集规划、气象、人防、消防、规划技术审查中心、图审中心、气象防雷监测中心等窗口举行协调会,征求路线图的具体操作流程,听取相关建议或意见,协调将施工图纸审查改串联为并联、部门各自审查为同步联合审查,避免因部门审查要求、标准不一带来的“多头改、协调难、跑断腿”现象,切实为项目业主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
二、主要内容
施工图联合审查流程划分为咨询、预审和正式审查等三个阶段,涉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防雷装置设计评价报告、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报告书、莆田市建设项目指标核算报告书、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及其复核意见书等5个中介服务事项,以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等4项审批事项。施工图审查总承诺时限将控制在16个工作日以内,其中预审6个工作日,正式审查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的准备材料、设计调整以及组织相关协调会议等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内。
三、特色亮点
在以往的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收件材料不齐全的项目都不予受理。路线图重点实行联合预审模式,在不影响技术性审查的前提下,对前置审批材料以及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均予以容缺收件,先行对施工图进行技术审查。同时,各相关审批部门均应在6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业主一次性告知预审意见,减少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对图纸的重复修改,保证各部门审批使用图纸的一致性。
四、办事指引
路线图涉及的规划、人防、气象、消防、规划技术审查中心、图审中心、防雷监测中心等7个主要单位及图审机构,均已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窗口,除市气象防雷监测中心在一层大厅中介服务区外,其它6个单位均在二层大厅项目审批服务区。办事程序流程为:窗口咨询→准备资料→窗口预审→补齐补正→正式审查。施工图设计联合图审的办事指南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文件资源中心”栏目中下载(具体链接地址是http://192.168.70.78/fwzx/infodetail/?infoid=0429be2d-00b2-4619-87f6-a650f0d5ac44&categoryNum=002001002)。
五、联系方式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以及涉及联合审查的各参审单位窗口等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如下: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总协调: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蔡云鹰(2356369)
业务二科负责人:郑庆伟(2653939)
业务二科联络员:郭建彬(15959436281)
(二)各参审单位窗口:
1.市规划局窗口:陈艳(13003869999)、朱晓明(13850228669)
2.市气象局窗口:姚永建(13706088295)、黄雅贞(15294582012)
3.市消防支队窗口:吴慕君(18850999366)、康怡初(18605943990)
4.市人防办窗口:郑德泉(13615994098)、陈永俊(13799637793)
5.市防雷监测技术中心窗口:陈剑萍(15892085269)、苏坪强(13599856517)
6.市规划局技术审查中心窗口:陈墅香(13646021352)
6.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窗口:罗易(13305940806)、余莉莉(15160220485)
(三)监督电话
市效能办:2382211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督查科:2658556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