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行政管〔2022〕36号
各科室、下属单位,各进驻窗口:
根据《关于印发莆田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22〕8号)要求,中心管委会对2022年前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中心管委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2022年前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失效)
2.2022年前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继续保留)
3.2022年前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进一步修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